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推动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净化注册会计师队伍,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注册会计师法》《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11号)的规定及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12月31日前注册关系在海南省内的注册会计师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注册会计师履行会员义务情况、是否存在挂名执业等非专职执业行为、职业胜任能力及执业行为是否良好等。
2023年5月8日至6月5日。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年检。年检数据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2022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为准。注册会计师(含省注协代管注册会计师)通过个人账号登陆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请年检,访问地址和登录方式:
(一)https://cmis.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二)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小程序,该方式仅供注册会计师登录。注册会计师可通过扫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找回登录密码。
系统微信服务号 行业系统小程序
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填写《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5月20日下班前发送至394957625@qq.com邮箱;对已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或不再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主动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确保提交年检的注册会计师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1.将2022年全年社保缴纳清单上传到年检系统“社保证明材料”栏。省外社保需提供可在当地省社保系统中核验的社保缴纳清单;省内社保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截图,网址:https://ggfw.hainan.gov.cn/zwfwpt/#/login-module/login(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2.将2022年全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和完税证明材料上传到“完税证明材料”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
3.支付薪酬的银行账户记录、已退休注册会计师的退休证明材料、质控人员所在部门岗位的职位证明及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等其他佐证材料统一上传到“其他材料”栏。
会计师事务所登陆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对注册会计师提请的年检事项及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请省注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23年6月5日前完成所有注册会计师年检资料的审核及提请省注协审核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5)。
省注协对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将与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核实,必要时省注协将进行实地核查。审核结束后,印发年检公告并在协会网站公布年检结果。
1.2022年注册的注册会计师;
2.2022年未出具业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2022年转所2次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
4.2022年成为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
5.在去年年检中已被通知纳入今年重点检查范围的注册会计师。
附件:1.《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汇总表》
2.《注册会计师用户手册》
3.《社保缴纳证明操作说明》
4.《个税完税证明操作说明》
5.《会计师事务所用户手册》
6.《2023年跨省转所的注册会计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