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员代表大会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本会理事会可以决定延期或提前举行,延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期限不应超过一年。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采取选举或协商的办法产生。其产生办法由上一届理事会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本会理事会的理事;
(三)决定终止事项;
(四)审议批准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本会的财务收支报告;
(六)审议本会理事会提请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举行,其决定(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有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并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二、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
本会理事会由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若干名理事组成。本会常务理事会从理事会中选举若干常务理事组成。
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提议召开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审议批准行业发展规划;
(三)审议批准本会章程修改方案;
(四)审议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的设置和职能;
(五)选举本会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
(六)聘任本会常设执行机构领导成员;
(七)增补或更换本会理事、常务理事;
(八)审议各专门委员会人选并监督其工作;
(九)审议、批准本会常设执行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收支报告;
(十)审定本会重大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十一)其他应由理事会研究确定的事项。
理事会在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其职权。
会长代表本会负责召集、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督促检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代表本会协调处理与政府机构及社会各界的关系,出席相关社会活动。
理事、常务理事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会长、副会长及常务理事由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的任职与理事相同。
如果理事、常务理事工作发生变动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更换或增补的,经理事会批准,予以更换或增补。
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举行。理事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须经全体理事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常务理事会实行不定期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举行。常务理事若不能参加理事会会议,可书面授权另一名常务理事行使表决权。常务理事会做出的决定(或决议),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三、常设执行机构
秘书处为本会常设执行机构,行政管理、党团关系挂靠海南省财政厅。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定(或决议),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2名。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省财政厅推荐,理事会聘任。秘书处下设各职能部门,并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
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对秘书长负责。秘书长是本会的法定代表人,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本会年度工作计划;
(三)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四)提出秘书处各职能部门设置方案;
(五)聘任秘书处部门负责人及职员;
(六)召集和主持秘书长办公会;
(七)办理由主管机关和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专门(专业)委员会
理事会可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设立若干专门(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对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专门(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具体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委员的聘任和解聘,由秘书处提出方案,报理事会批准。各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本会秘书处负责。
目前,本会已成立6个专门委员会,各自的主要职责是:
1、惩戒委员会: 欧学旺 黄泽斌 郝玲 王群
主任委员:欧学旺 副主任委员:郝玲
惩戒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调查委员会和秘书处提交的会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报告;对违法违规的会员做出惩戒决定(建议);向理事会报告会员违法违规的惩戒工作情况。
2、调查委员会:蔡文娟 蔡亲飞 孙涛 刘星 毛惠清 吴萍 林春娇 汤立东 马军舰
主任委员:蔡文娟 副主任委员:蔡亲飞
调查委员会主要负责调查核实会员涉嫌违反行业自律规定行为等工作;向惩戒委员会报送调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向理事会报告调查工作情况。
3、教育培训委员会:何永梅 习贵富 李志林 张西克 刘健生 屠颖 严传东
主任委员:何永梅 副主任委员:屠颖
教育培训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协会后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及实施细则;指导和审议协会秘书处拟订年度后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检查、监督协会秘书处执行年度后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情况;向理事会报告年度培训工作情况。
4、注册委员会:富天放 李建泰 胡亚玲 张巨 吴文玉
主任委员:胡亚玲 副主任委员:李建泰
注册委员会主要负责复查、监督秘书处审批注册会计师资格;审议注销注册会计师和注销非执业会员资格;审议注册会计师的年度任职资格检查;审议有关注册方面的举报、投诉等;审定我省注册、年检等方面的有关制度。
5、申诉与维权委员会:童光明 王世才 席海波 李加建 孔祥诚 尹越轶 谢云
主任委员:童光明 副主任委员:王世才
申诉与维权委员会主要负责受理会员对行业惩戒决定提出异议的申诉;承办会员维权事项,推动、配合、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研究和制定有关维护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的具体措施和有关办法;支持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维护注册会计师合法权益,针对维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向理事会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6、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雷小玲 冯红娟 刘泽波 谭道义 辛志高 习贵富 杜连山 张开诚 陆晓青 潘家飞 陈应斌 洪平 陈险峰
主任委员:雷小玲 副主任委员:冯红娟
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研究本会在对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向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技术援助;就有关专业技术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