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注册、转所办理流程
注册会计师注册、转所办理流程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
(一)申请注册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注协申请注册:
1.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2.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注册会计师申请注册表”(格式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含近期一寸彩照两张)。
2.在事务所专职从事审计业务两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三)注册流程:
1.注册申请人登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mof.gov.cn))注册个人账号,通过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附件1、附件2佐证材料后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提交注册申请。
2.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后,提交省注协。
3.省注协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的形式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4.省注协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注册申请人,受理其注册申请,并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注册的的决定。
5.省注协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申请人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纸质版和电子版证书),并报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省注协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注册申请人,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
二、注册会计师转所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3),省内转所一式二份,跨省转所一式四份。
2.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3.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二)转所流程:
1、《转所申请表》先由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字并盖注师章;再由转出所、转入所主任会计师签字并盖事务所公章;然后由转入地、转出地市州协会盖章,最后由省注协盖章(省直所的注师转所免除市州协会盖章步骤)。
2、网上操作:注册会计师转所需由注师个人、转出所、转入所、转出协会、转入协会在财政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acc.mof.gov.cn/)(以下简称系统)依次进行操作。
(1)注册会计师
①注师个人登录系统,填写用户名、密码。
用户名: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
注师初始密码:mof12345或身份证号码。
②点击左侧“注师管理—关系转移”。
③点击左上方“新增”按钮。
④在新弹出页面“注师关系转移”中,选择填好相关内容后,点击左上方“保存”,再点击“送审”,显示成功后可关闭窗口,转所申请待转出事务所审核。
(2)转出、转入会计师事务所
①会计师事务所登录系统,填写用户名、密码。
用户名: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分所用户名为“f”加分所执业证书编号,如“f110011001100”);
事务所初始密码:mof12345或事务所主任会计师身份证号。
②进入首页,在“待办事务”中会显示“注师关系转移待转出事务所审核”(“注师关系转移待转入事务所审核”),点击信息,再点击左上方“确认”,填写意见并确定,转所申请系统状态变为“待转入事务所(转出协会)审核”。
(3)转出地省注协
注师个人及转出所、转入所进行系统操作后,提交转所书面材料到转出地省注协办理转出手续,转出地省注协在收到书面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在注册会计师证书和转所表上盖章确认,并同时在系统进行转出操作。
(4)转入地省注协
转入地省注协收到书面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在注册会计师证书和转所表上盖章确认,并同时在系统进行转入操作。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