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名单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财办监〔2020〕10号)、《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0〕12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0〕21号)要求,海南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和内审局与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 2020年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期间联合开展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结合“五年一轮”的检查周期,从财政部分类监管系统随机抽取了11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检查对象,现将检查名单公示如下:
1、海南兴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海南恒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海南佳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4、海南鸿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5、海南明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6、海南海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7、三亚瑞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8、天华道久(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海南佳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0、海南海政诚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1、海南海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0月13日